2006-09-25
原油期货胎动
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黄杰
原油期货万事俱备 上期所新闻发言人向本报表示,推出原油期货已万事俱备,但没有具体的上市时间表。 他透露,按照推出一个期货新品种的惯例,推出原油期货必须满足两个基本市场条件:一是原油价格不受非市场因素管制;二是要有一定数量的市场参与者。 “目前,我国原油价格已经与国际接轨,第一个条件显然具备。从国内来看,原油市场参与主体不多,主要是几家国有石油公司及其他相关机构,但原油市场从来就是一个国际性市场。因此,我们一直着眼于研究如何建立一个离岸石油期货市场,也就是一个国内外石油公司和投资者广泛参与的国际性原油期货市场,从这个角度看,第二个条件也已具备。” 从这个意义上讲,目前我国推出原油期货条件日趋成熟,确已不存在阻力和原则障碍。 记者获知,最近两年,上期所一方面通过合作课题研究、高层研讨会等形式与国家相关部委密切沟通,跟踪国家能源政策、共同研究原油期货相关的政策和技术问题;另一方面,还实地调研了大量的原油进口企业和炼厂,就原油期货交易标的、交易交割方式进行了修订、补充。
部委意见已经协调 记者从商务部对外贸易司获知,为应对近年来石油、铜、铁矿石、氧化铝等大宗商品价格攀升,而国内企业几无定价话语权的窘迫现实,商务部正在谋划建立大宗商品价格谈判机制,以期形成中国力量,进而影响国际大宗商品尤其是我国对外依存度高、需求量大的基础商品价格的形成。 “在这个问题上,中国必须考虑如何进一步减少损失,部委之间必须协调起来,不能各自为战。”商务部研究员梅新育分析说。 商务部外贸司重要工业品进口处人士介绍,从进口原油的角度看,世界原油价格构成体系中很大一部分力量来自于纽约和布伦特等地区的期货价格,因此,如果想要减免损失,我国必须尽快启动原油期货交易。
离岸期货可望先行 然而对于石油期货的推出,理论界显然仍然存在不同的声音。 此前,上期所石油期货筹备组组长褚玦海也坦言,我国推出境内原油期货受两方面制约:一是境内原油炼制能力有限,目前能够炼制原油的主要是中石油、中石化,还有地方小炼厂;二是从市场化角度看,虽然根据WTO协定我国将逐步放开原油市场,但目前价格还没有完全放开,市场活跃度很低。 “正是注意到这一点,我们将来推出的原油期货将邀请世界各地的石油商参与!”上期所人士表示,如果单纯做境内期货,交易品种、交易量无疑都将受到限制。因此,要力争先推出离岸原油期货。 “离岸交易的主体是全球投资者,因此推出该品种的前提条件,是建立可管理的外汇制度以及上海期货交易所得到有关机构的授权。”他表示,通过建立离岸交易机制,世界范围内主要的石油机构、石油投资者都能够自由地参与中国石油期货交易,参与面的广度可以直接决定今后的定价话语权重。至于离岸交易原油期货的交割,可以在保税仓库进行。而国内投资者如果参加这种离岸交易,就需要外汇管理机构授予一定的外汇额度,投资者可以在这一额度内自由地参与交易。 广东油气商会油品部部长姚达明亦认为,中国作为原油纯进口国,建立离岸交易体系不失为发挥话语权的一条路径。但他也指出,境内交易如果迟迟不建立,则是不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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